17位教授研讨新出炉公报:立法不难 难于法治必行
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到处悬挂着“喜迎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的条幅摄/实习生 李莹莹
陈光中
应松年
马怀德
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梅双 实习生 李莹莹)今天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以“贯彻四中全会,建言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座谈会,17位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讨论。
上午8时,一走进政法大学校园,到处悬挂的“喜迎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的条幅让人感受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带来的法治春天。
会前,专家们早早来到了法大的209会议室,一见面便开始交流各自看公报的感受,会场氛围甚为愉悦,焦洪昌教授一见顾永忠教授更是笑着说了句:“你们司法的春天来了!”
陈光中:昨晚用手机上网看了两遍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第一个走进会议室,在助手的搀扶下,陈光中面带笑容地告诉记者,昨晚的公报他已看了两遍,“而且是用手机上网看的。”陈光中表示,昨晚在电视里播完公报后,他又在手机上搜索了公报全文来看。
刚一落座后,陈光中便问记者:“这里有公报吗?公报在哪?”
“应该说这次会议对于依法治国翻开了新的一页。”从记者手里接过会议材料中的公报,陈光中如此说道。
“司法工作在依法治国中占有的位置,在这次四中全会中提得更高了。”陈光中说,这是他看完公报后最深的感受,“这次提出了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平起引领作用,这说明中央意识到如果司法不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危害会很大。”
“这次提出了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分开,在最高院设置巡回法庭,这些都是我关心的。”
“审判权和执行权,我倾向于分开”
陈光中认为,“推动施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的改革试点”是他比较关注的。
“这个问题也是长期有争论,没有解决的。”陈光中指出,“审判结果、执行,具体的执行当然有刑事案件的执行,更主要的是民事案件的执行,要不要分离?我倾向于分开,我觉得分开有好处,执行放在法院我个人认为弊大于利”。
再一个新提法“推进严格司法”,这个和司法的使命是联系在一起的,司法的使命那么重大,因此对司法要严格司法。什么叫“严格司法”这个内涵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入探讨,也许认识会不一致。但总体而言,对于司法的公正要严格地实现,不公的东西要严格地防止。
陈光中认为,把司法同司法公正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是提出来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于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是对司法重要性的最高评价,也是最严格要求。
专家开会 想了解公报起草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随后也来到了会议室,正坐在应松年位子上采访陈光中的记者连忙起身。应松年笑着表示:“没关系,你先说完。”
会议开始前5分钟,专家们陆续走进了会议室,原本安静的会议室,一下子热闹起来。专家们互相打招呼,彼此问好。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一身笔挺西装,来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记者走过去问他看完公报的感受,他笑着说,“会马上开始,你听我发言。”
不少专家则抓紧会前几分钟,攀谈起来,席间不时听到“激动、兴奋”这些词。直至9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专家们纷纷就座。
“你们谁参加了会议公报起草,谈点情况啊,我们只看到公报,看不出更多东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第一个发完言后,席间有专家提议。
应松年:权力清单理出来还应有评价
应松年称,依法行政1993年就提出来了,2004年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现在提出到2020年完成建设法治政府。此次全会为建设法治政府描绘了蓝图,提出了今后需要做的事情。
履行政府职能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制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还有很多内容没有完成。”
权力清单主要说的是权限问题,权力清单从何而来?如果于法有据,首先应该是在所有的部门组织法里面有规定,这个部门是干什么的?所谓权力清单也就是从组织法和单行法里面把授予的权力都拿出来晒晒。比如公安部门有什么权力?权力清单要理清楚,理清楚以后还应该有一个评价。
“对于搞行政法的人来说,这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做了非常全面的概括,提出了很多具体的任务需要我们去研究。”应松年说。
马怀德:建高效法律实施体系是依法治国核心议题
马怀德认为,过去都说法律体系,这次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让他觉得很振奋。
“法治体系和法律体系最大的差别,就是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而法律体系是静态的制度体系。”马怀德说,所以,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体现了法治的整体要求。
“法治体系有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章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马怀德认为,在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中,他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建立这样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核心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一体遵循,如果法律得不到实施不仅损害法治的权威,而且也使法治的目的无法实现。
他讲到,改革开放之初,提出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指的是法律实施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有法可依的任务完成,重点放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十八大提出的新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后三个表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调的也是法律的实施问题。
所以,马怀德认为建立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议题。
“要形成全天候、立体的监督模式”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治必行。”马怀德认为,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实施取决以下一些重要条件。
一是法律必须公正而且有权威性,得到人们的信赖和崇尚。另外,法律必须是严密的,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执法的机构必须是权责清晰,执法人员素质必须良好,能够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要有一套确保法律实施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救济机制,其中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至关重要。
“我国80%以上的法律都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所以,忠实地执行宪法法律是政府的神圣职责,政府要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职权法定。”马怀德认为,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机构职责权限责任的法定化,就是要制定程序法和行政组织法,要做到行政执法于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令职责必须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代政、严厉惩处失职渎职,推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机构,强化综合执法,做到高效执法、严格执法。
最后,他建议还要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形成全天候、立体的监督模式,让执法者轻易不敢忘记法定的职责——司法者丝毫不敢违背法律的准则,确保法律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