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广东省新华商智职业培训学院的公示
12.02.2015 19:04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广东省新华商智职业培训学院,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的办学地址 | 申请的办学 类型和层次 |
广东省新华商智职业培训学院 | 刘建南 |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28号之一 | 企业培训师(二、三级),职业指导人员(二、三、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级),营销师(三、四、五级)。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3天(2015年2月12日至14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20-8339183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2月12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2.02.2015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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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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