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库的社会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与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深刻变革,对智库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智库建设与社会发展关系日益密切,社会对智库的期望值日益提高,智库也肩负着一定的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时至今日,智库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丰富,既面向实践、研究理论、培养人才,又担负科研任务,还要为党和政府的决策以及为社会提供服务。
当前,智库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投入不足,圧力不小;独立性不够,影响力不大。新型智库需要实现从被动的社会义务履行者到主动的社会责任承担者的转变。这不仅仅是角色的转换,更是思想和观念的创新,是行动与实践的进步。新型智库要做到“适度超前”,就必须开放学术思维,防止滞后于社会需要,但也不能简单地迎合时尚。新型智库既要发挥传统优势,更要不断与时俱进,突出自身的主动性与首创性,积极推动社会发展。
关于新型智库的社会责任,有三点认识应该明确。
新型智库是构筑文化根基的主阵地。新型智库要在构筑文化根基、引领社会主流文化、确立核心价值理念上作出独特贡献。这种贡献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出思想、出成果和出人才。
新型智库要成为推动创新的引擎。当今时代,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知识创新成为国家竞争力特别是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知识经济时代,新型智库要成为推动创新的引擎,应该是一个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
新型智库需要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各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与此同时,世界的发展充满着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作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创造的重要主体、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新型智库系统应该如何在国际化大背景下审视自己的角色,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使命,是必须直面的课题和必须面对的挑战。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