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新型独立合议庭改革后首份判决书出炉

02.11.2015  13:42

  裁判文书“瘦身”一半

10月28日,东莞中院新型独立合议庭裁判文书改革后的首份判决书出炉,并送达至当事人手中。改革后的二审判决书,明确注明案件受理、开庭、判决的时间,还省略一审判决书中的“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新判决书“瘦身”一半左右。

此前东莞中院院长王海清提出,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运行创新包括庭审创新、裁判文书制作创新、指导人民法庭改革创新,从改革创新中体现高质量高效率审判,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首先尝试了大幅提高当庭宣判率的庭审改革创新,此次该新型独立合议庭又推出第二项改革创新即裁判文书“瘦身”改革,接受公众考评。

笔者从这份(2015)东中法民二终字第1503号判决书上看到,与传统的二审判决书最大不同之处,明确了案件受理的时间是2015年10月12日,审理时间是2015年10月19日,判决时间(判决书签发时间)则是2015年10月27日,从上诉人上诉受理到法院判决,整个审理流程共16天时间,案件当事人双方均于10月28日收到判决书。

裁判文书制作创新的第二个变化,则是明显“瘦身”。原因在于以往二审判决书中都会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附上,现在笔者看到这份判决书上只保留一审判决原审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反诉人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的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其他则用“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详见一审判决书”一句话代替,避免了拖沓冗长。

“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长程春华说,通过这样改革,法院的二审裁判文书厚度变薄了一半,对于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量减少30%,对于法院文印室工作量则减少一半。现在新型独立合议庭法官的庭审效率提高了,一个合议庭经常一天当庭宣判调解10宗案件,接下来法官助理、书记员则有太多的后续工作要做,很难按时完成,导致出现“瘸腿”现象,现在通过裁判文书制作创新,可以减少法官助理、书记员及文印不必要的工作量,极大提高整体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