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继续均衡阳光分班 违规校长将被行政处分

28.08.2014  11:45
昨天,珠海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新学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均衡分班、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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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学生都必须参加阳光均衡分班,现场公布分班结果。校长作为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昨天,珠海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新学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均衡分班、阳光分班”。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要求学校制定并公布分班方案。开学前学校应予以公布。还要事先公布班级教师组合。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分班时“回避”,分完再“挑选”班级的情况出现,这次通知要求学生全员都要参加阳光均衡分班。学校应通知所有新生及其家长,全员准时参加分班。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录像带及家长签名确认的分班结果须报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因故不能参加分班的,由家长代表代为安排。

据悉,各学校都要现场公布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经学生或家长现场签名确认后,当场复印予以公布。分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学校会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编入相应班级。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对学生再次重新编班。

为了将监督做到位,这次市教育局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校长作为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取消学校及其校长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对获得名校长等荣誉称号的取消其相应称号。昨天,市教育局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家长的建议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