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出席满足人民新期待保障改善民生记者招待会

23.10.2017  14:58



10月22日上午10点,十九大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满足人民新期待,保障改善民生”记者招待会,邀请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九大代表,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生民政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大力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所有县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相互衔接,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增长了59%和97%,累计支出7317亿元,近6000万低保人员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是自然灾害应对高效有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国家启动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117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45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3.5亿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500万人次,促进了灾区的稳定,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三是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出台,高龄老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等补贴制度在全国逐步推广。现在全国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达到2.8万多家,养老床位近700万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辐射所有的城镇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四是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分别惠及1000多万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构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切实加强,近50万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了政府保障。

五是军人抚恤优待水平连年提升。残疾军人、“三属”等抚恤补助标准连年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实现城乡一体。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岗位质量明显提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推开,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六是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慈善法和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每年社会捐赠达到500亿元以上。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发展壮大,全国持证社工总量达到33万,注册志愿者近5700万、注册志愿团体近39万个。

此外,“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惠民殡葬积极推进,婚姻收养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工作稳妥推进,民政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出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民政部门在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问题时,黄树贤说,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和扶贫攻坚的一道安全网,把这道网编密织牢是民政部门的重大使命和扶贫攻坚战中的重要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这方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完善救助保障制度。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8+1”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统筹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推进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改革,推动县一级政府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不断地完善这些政策措施,进一步兜牢了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

二是稳步提升救助保障的水平。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7%和16%,全国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年均增长13.7%和14.7%,全国农村低保标准已经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国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从2015年底的1521个减少到目前的72个,各级政府用于社会救助方面的财政资金从2012年的1800多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500亿元。今年,我们还大幅度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有的翻了一番。

三是不断规范救助保障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开展了户籍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财产、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对比,提高了救助对象识别的准确性,做到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了“一门受理”的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办事。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考核,资金监管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救助保障工作公平公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继续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水平上下工夫,更好地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