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一年 网购后悔权仍难落地

13.03.2015  12:30

网购不再成为维权的“法外之地”,经营者服务欺诈将被三倍重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巨大变化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实施一周年。昨日,中消协通报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情况,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

记者采访多位消费者和相关工商部门发现,消费者在一年里收获了不少维权“利器”,但部分新《消法》条款仍面临落地难题。

  248元网购鱼竿获赔3000元

花了248块钱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没有合格证的鱼竿,最终却获得了3000元的赔偿额。家住通州的廖先生没想到自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尝试的一次维权行动给自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今年年初,廖先生在天猫商城的一家网店花了248块钱购买了一套鱼竿,收货后却发现产品包装里没有任何产品合格证。“这鱼竿质量会不会有问题?”廖先生把投诉电话打到了通州工商分局,随后工商执法人员找到了这家注册在通州区漷县镇的网店经营者。

尽管网店并非直接生产方,随后他们给工商部门补交的质量检测报告显示鱼竿质量也符合国家标准,这家网店仍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终网店为廖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并赔付他包括购货款、3倍增加赔偿款、误工费、通信费、交通费在内的各项损失3000元。

和最初的购买货款相比,最终获得10余倍的赔偿,支持廖先生维权成功的,正是源自去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消法》中增添的新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告诉记者,新《消法》加大了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由原来的增加一倍赔偿,调整到了现在的增加三倍赔偿,而且还设置了最低赔偿额为500元。

昨日中消协发布的数据显示,新《消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经营者因欺诈行为受到惩罚赔偿的投诉7628件,惩罚赔偿金额1582万元,平均每件投诉获得的赔偿金额超过2000元。

消费者不再绞尽脑汁找证据

购买的电视机刚三个月就无法正常启动,家住海淀的消费者何飞(化名)想要商家换货,却被告知电视机正在接受维修,他得自个儿拿电视机去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判定属于质量问题后才能获得更换。

“我们可以给您继续免费修理。”

“我要求换新机。”

在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北太平庄分会的调解现场,来自电器商城和消费者的两种观点不停交锋。何飞告诉记者,让他自个儿去对电视机进行检测,让他实在犯难,“甭说怎么检测,我连找谁检测都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