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启用

02.04.2016  11:22
记者从梅州海关部门获悉,3月30日起新修订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正式实行。

 

  本报讯  (记者袁晓敏  通讯员黎建明)记者从梅州海关部门获悉,3月30日起新修订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正式实行。新的报关单删除7个指标,调整9个指标和指标组,增加3个指标和指标组,商品项上限由20项调整为50项。本次海关报关单结构整体改动较大,梅州海关部门正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服务引导工作。

  记者昨日来到梅州市进出口货物车检场里面的报关行,看到海关工作人员正在指导绮莉针织(兴宁)有限公司进行报关单填写,该公司货物主要是出口到美国、日本的针织羊毛衫,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新版报关单还在熟悉中。据悉,本次出台的报关单填制规范是2008年以来首次修订调整,增加了“贸易国(地区)”、出口“原产国(地区)”、进口“最终目的国(地区)”等填制要求;调整了如“经营单位”改为“收发货人”, “收货单位”改为“消费使用单位”等9项指标。此外,今后企业的报关单除了可使用原来的10位海关注册码申报,还可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申报。改版后的报关单更加方便企业填报,报关单结构规范填写使货物信息更明确,商品项增加到50项可节约企业的时间和成本等。

  针对本次报关单改版,梅州海关组织了海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同时对我市专业报关公司及关区进出口企业进行培训,保证新旧版本的报关单切换运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