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 环保部门可扣押污染设施

01.08.2014  10:34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市环保局举办新环保法培训班,来自环保法制领域的专家、律师吴青就这部“长了牙”的法律,向全市环保系统800多名工作人员,就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惩治等领域的新内容作了深入解读。

  据介绍,与旧法相比,新环保法在基层环保执法方面有众多重要突破。例如,新环保法首次明确,环保部门可以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查封扣押。

  但是作为一线环境执法人员,不少学员表示对新环保法赋予环境执法人员更多执法权限和措施更为关注,并认为上述法规有利于扭转环境执法的弱势地位。

  “环保部门不像公安机关对污染者有震慑力,如果环境执法查封扣押过程中遇到对方暴力抗法,缺乏保护的执法人员该如何是好”?“环境执法扣押的设备又该何处安放”?培训现场,不少学员就这些疑问与专家展开互动。

  除了查封扣押,新环保法中有关环保公益诉讼,环保行政处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等新增内容在培训期间也受到广泛关注。

  据市环保局透露,为促进新环保法宣传,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广东省环保宣教中心已编印《一部“长牙齿”的法律——图说新环保法(企业版)》宣传小册子,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严谨准确的表述,对新环保法中“按日计罚”“公益诉讼”“行政强制”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新内容、新要求进行权威解读。接下来,环保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展开相关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