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社会公益日:凝聚道德共识追求共同信仰
新疆奇台县社会公益日:凝聚道德共识追求共同信仰
1月25日是星期天,新疆奇台县水磨河社区76岁的独居老人沈玉兰家里来了一群县第六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打扫卫生,清扫院中的积雪,陪老人聊天。沈玉兰高兴地说:“这些娃娃来了,我都高兴得不知道说啥了,真是些好娃娃。”
从2014年3月起,奇台县将每月26日定为全县社会公益日。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干部职工和个体经营户都将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服务活动。
奇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艳萍介绍,全县每个人全年参加公益活动不能少于10次、48小时,开展公益活动还被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验收的内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参加公益活动情况被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形成全社会齐参与的良好局面
“把公益日活动固定下来,就是对中国传统的一种传承和发扬,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公德水平的体现。”县委书记李新光说。
近一年的时间里,奇台县各级领导带头示范,深入社会福利院、花卉基地、农户田间,带头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拥军优属大走访大慰问”等活动,使全县公益活动形成强大的声势。
西北湾乡头屯村村民夏依马尔旦·麦敏还记得,去年7月26日,县领导走进他的家中。那几天,夏依马尔旦·麦敏家的油坊刚刚榨完油料,堆积如山的油渣还没 来得及清理。顶着炎炎烈日,领导们拿起工具,一袋袋装起了油渣。领导们一边干活,一边与夏依马尔旦·麦敏聊天,倾听他的心声。当得知受环境所限而无法扩大 再生产等情况后,领导建议他将作坊搬迁到食品工业园扩大再生产,县里将在有关方面给予扶持。
夏依马尔旦·麦敏赞叹道:“没想到县里这么多领导都来我家帮着干活,更没想到他们马上就解决了我家的困难,让我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路。看来公益日活动真是个好活动。”
半截沟镇老葛根村残疾人芦志伟听说每月26日是社会公益日的消息后,拿出自己不多的收入,主动要求资助中心学校2位残疾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他说:“我本人就是个残疾人,是党的好政策让我的日子好起来。我也要尽我所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