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新策首个预缴申报期 广东受惠企业增加近18万户

31.07.2014  12:35

  今年二季度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公布后第一个季度预缴申报期,广东国税共有18.8万户企业申报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额4.1亿元。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实施前的第一季度相比,优惠企业增加了17.8万户,增长了17倍;减免税额增加了4亿元,增长了26倍。受惠企业及减免税额均大幅度增长,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显著。

  广东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政策贯彻执行中坚持“四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省国税局成立工作小组,同时部署各地市国税局成立领导小组并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陆续出台我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及通知,对我省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流程、预缴期企业享受优惠等做出明确。

   三是宣传培训到位。 广东国税将政策贯彻落实活动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统一部署,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网络互动及办税服务厅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 开展传统媒体宣传 ,省国税局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香港大公报等多家报纸媒体刊登了七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稿。各地市国税局也在当地的报纸媒体上开展了政策宣传,如在汕头日报、佛山日报、东莞日报、中山日报、江门日报、揭阳日报、梅州日报等地方报社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开展视频媒体宣传, 通过电视台、视频广告等进行政策宣传,如中山市国税局接受了在中山电视台采访中鼓励纳税人小微企业尽享税收优惠政策;东莞市国税局通过电视新闻报道方式宣传小微税收优惠政策;佛山市国税局应用“城市之窗”视频广告,定时定点地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开展网络媒体宣传 ,根据网络媒体受众广和互动性强的特点,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新媒体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广州市国税局利用微博、微信不断发布信息介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并与粉丝实时互动,回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开展现场政策宣讲, 各地国税机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培训工作,通过专题政策宣讲会、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特别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可及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广泛的宣传辅导,首次纳入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的核定征收企业本月就有8.4万户享受了减免优惠,减免税额1.5亿元。

   四是纳税服务到位。 简化备案流程,取消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登记备案,改由企业自行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机关无需审核审批。优化办税软件,升级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电话语音报税系统、两套电子申报软件,实现通过软件主动提醒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保障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7月1日起顺利按新政策进行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编辑:王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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