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税局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06.02.2015  11:09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截至目前,国家工信部已公布三期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 

  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政策,珠海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落实,通过办税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安排专人负责政策咨询,确保国家免税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凡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持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到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免税申请,享受免填单服务,当日申请当日办结。 

  据统计,2014年珠海市共有11位纳税人购置的259辆新能源汽车享受了免税优惠政策,优惠总额812.9万元。全市53辆纯电动公交巴士、194辆比亚迪e6纯电动出租车均享受了此免税优惠。珠海市民购置新能源汽车作为私家车的较少,至今仅5辆。全市已享受免税优惠车辆的型号也较集中,除公交巴士、出租车共247辆外,另外11辆是车价仅5万元至5.6万元的“知豆”纯电动乘用车,1辆是车价13万元的比亚迪“”纯电动乘用车。 

编辑:李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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