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部分新规今起实施 免费读研时代结束

01.09.2014  09:59

  新华社/图

   东莞时间网讯 免费读研时代结束,新入学研究生要交学费,并实行国家助学金,硕士最低6000元/年,博士最低10000元/年;下班回家顺道买菜或回父母家出意外应为工伤;2010年9月后注册私家车可享免检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今日起,国家正式实施系列新规,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敬请留意。

  【新规1】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或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新规2】2010年9月后注册私家车6年免检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对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实施6年免检。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的,免检1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车辆,免检2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新规3】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9月1日起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购置税的市场价格下降幅度约为10%。

  【新规4】硕士补助提高至最低6000元/年,博士10000元/年

  根据《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被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每生每年补助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高校由各省、市相关部门确定,中央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分担。

  【新规5】高校理事不得以捐资获取点招名额

  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规定高校理事会理事、名誉理事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且不得以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其他物质利益,也不得借职务便利获得不当利益,特别是在招生、学位授予等方面获得的不当利益。

   【新规6】儿童安全座椅将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家认监委修订更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今年9月1日起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明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儿童安全座椅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新规7】货车必须安装ABS系统

  根据工信部等部门规定,自9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辆实行危险品货物运输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及总质量大于10吨的挂车应安装ABS防抱死制动装置的要求。

   【新规8】禁止地方政府以土地换项目

  国土资源部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各地禁止通过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款。

  【新规9】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扩大启程港退税政策试点,对从启程地启程报关出口,并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