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新规 暴雨红色预警中小学可停课

31.07.2014  09:17

   东莞市普教系统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引发布,明日开始实施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气象部门一旦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以上信号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学生家长可自行决定停课。昨日上午,市气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东莞市普教系统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对雷雨大风、冰雹、高温和灰霾等应对操作指引作出详细规定。《指引》自8月1日起实施。

   相应级别可停课、停止户外活动

  《指引》规定,当出现不同的突发气象灾害时,气象部门根据情况将分镇街发布预警信号。气象部门在发布公众信息的同时,对于正常上学日5:30至17:30时间段内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别的,将发布教育部门的停课通知。

  针对不同的预警信号级别,学校应对措施除了停课,还有停止户外活动、推迟上放学的时间等。根据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发布处于上学前、上学中、上课时、放学时、节假日或周末等不同情况,《指引》对校方分别应该如何应对做了详细规定。

  在停课预警信号解除后,各镇街教育管理部门、各学校根据学生上学路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内涝等各种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停课或推迟上课,同时应将决定事项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达到预警级别 家长、学校可自行停课

  新版《指引》与旧版《指引》相比有什么变化?市气象台台长黄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指引》最大变化是,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中小学就进行停课。此外,新版《指引》更详细,规定雷雨大风、冰雹、高温和灰霾的应对操作指引,这在以前是没有的。

  对于《指引》涉及的具体问题,黄峰解释道,如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别,不论是否通知停课,学校、家长都可自行决定停课。

  而市教育局安管科主任科员袁小江说,上学途中,如果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尚未达到停课级别),建议到安全的地方躲避,等雨小了或停了再送小孩上学。《指引》也有规定,在上学途中气象预警信号未达到停课级别,但遇到局地天气恶劣时,以学生安全为原则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相关工作的责任追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校长,校方如果没有按照指引做,将追究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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