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副厅长郑贤操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实体经济减税政策情况

28.08.2017  17:32

  8月24日,省财政厅副厅长郑贤操参加省政府关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向媒体介绍了我省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有关情况。

   羊城晚报记者: 请问省财政厅郑贤操副厅长,此次降成本政策措施中首先提出降低企业税负,制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等几项措施,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基于什么考虑,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如果因为这个措施会降低各地的财政收入,怎么保证措施执行到位?

   郑贤操副厅长: 谢谢您的提问,我介绍三方面的情况。

   第一,出台这次减税政策的背景。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的发展确实碰到了比较多的困难、问题。我们认为这个困难、问题集中体现在企业成本的上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可持续发展动力的弱化。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减轻企业税负,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短期财政收入的减少,可以换来企业持续发展动能的增加。近几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减税政策,截止今年7月,我省累计落实营改增减税446亿元,落实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减税835亿元,通过这些措施,一定程度地减轻了企业税负。但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差异较大,也有一些企业对减税的获得感没那么强。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下决心把企业税负降下来,能够执行最低标准的尽可能实行最低标准。此次政策措施选择了地方有税权和有一定调整空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进行调整,并提出尽可能降到最低,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实体经济的重视和为实体经济减负的决心。预计两项减税措施和三项优化征管措施合计可实现年减税80亿元左右,可以说这次的减税措施幅度大、能操作,将是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一场及时雨。

   第二,此次减税政策的具体内容。 政策措施》中着重在地方权范围内制定了降低企业税负的五项政策措施,其中降低税额标准方面两项,优化征管措施方面三项。 一是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计划从2017年起,全省由1-30元/平方米下调至1-15元/平方米,即最高档由30元降低到15元,其中,广州、深圳市最高档降低到15元/平方米,珠三角其他城市最高档降低到10元/平方米,粤东西北市最高档降低到8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总体减幅为40%,年减税预计60亿元左右。调整到位后接近全国最低水平。 二是将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计划从2018年起执行,总体减幅为25%左右,其中与企业有关的货车等,减幅超过80%,可实现年减税15元,其中为企业减税5亿元,为个人减税13亿元。这两项政策,由于属于规范性文件,我们会同省地税局已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目前正按程序制定报省政府正式发文,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还需要各市县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划分土地等级和确保适用税额,报省政府批准后正式执行。

   第三,减税对财政的影响和拟采取的措施。 近几年营改增试点和落实中央减轻税费有关政策确实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截止2017年7月,虽然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但有2个市为负增长,有8个市增长为个位数。这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辆船税调整,对一些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影响较大,为此,我们考虑到一些地区的实际困难,允许减收影响较大的,从2017年起分两至三年到位。同时,我们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大局出发,支持税务部门按照减税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得为完成收入目标违法违规收取税费。财政收入正常增长不足以弥补减税导致收入缺口的,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适当压减支出和盘活存量资金平衡预算,确保年度预算平稳运行。我们也将统筹运用转移支付等,支持基层财政兜住保运转、保民生的底线,确保各项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不折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