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根据当事人情况创新工作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送达诉讼文书

20.05.2015  13:43

  梅州网讯  只需“一键发送”,要打官司的群众便可在指定邮箱上收取诉讼文书。5月13日,五华法院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起诉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周先生送达了担保通知书等文书。这是该法院首例通过邮箱送达诉讼文书的案例。

  当事人周先生申请了诉讼保全,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但他常年在外经商,如果采取传统送达方式,极有可能错过诉讼保全时效。因此,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相关文书。该法院为周先生的律师创建了专用邮箱账号,并与其指定的手机号码相连。法官将担保通知书和缴纳费用通知书发送到该邮箱后,律师即时便可查看,接着通知当事人。这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诉了诉讼效率。

  据了解,从今年起,广东法院率先在全国推行全省统一的电子送达方式。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其他诉讼文书均可以适用电子送达。(江育娇  吴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