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水日”专题--------南方日报:“三条红线”首入地方立法 “缺水”的广东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23.03.2015  10:31

  ■开栏的话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中国水周”。今年我国纪念2015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作为地处丰水区但却用水紧张的广东,“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却尤为重要。为此,今年1月1日起广东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通过地方立法进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今天起,推出系列专题“问水广东”,走粤东西北、访珠三角,叩问新时期广东水资源管理最热点。敬请垂注。

  走进深圳市南山区商业文化中心,你一定会被环绕商区的巨大观景水面所吸引,两条清澈的人工水体绿化带将四周现代化的商业建筑自然连接,形成了具有滨海特色的商业街区。水的加入,为商业气息浓郁的中心区增添了人文色彩;而比怡人景致更令人震撼的,则是蕴藏其中的节水理念。

  面积为3.3万平方米的观景水面,每年所需的超过10万立方米的用水全部来自于商业文化中心再生水利用项目——绿化浇灌和广场道路的冲洗用水,来自于屋面收集的雨水;建筑物内中央空调的冷却水和地下车库的冲洗用水,则来自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后的再生水。目前,整个商业文化中心都已初步形成再生水的综合利用体系。

  南山区商业文化中心的节水模式,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一次典型尝试。这样的尝试对广东意义重大。人们很难想象,地处丰水区的广东也面临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国家水安全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战略思想。在广东,新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以“三条红线”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中。

  对于用水紧张局面迫在眉睫的广东而言,建设节水型社会既需要依靠技术创新,更需要健全的法制保障与公众的积极参与。

   丰水区的“缺水”问题部分地区“守着大江没水喝

  翻开广东卫星图片,河流纵横、河网密布,珠江流经广东,在珠江三角洲形成东江、西江和北江三江汇流、八口出海的壮观水系。

  广东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达到1830亿立方米,同时拥有丰富的过境客水。然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广东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严重不足,仅为人均1700多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占有量。

  在广东,水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的特点已越来越突出。

  相关水利专家指出,广东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多水少并存。多年来,广东汛期雨量占全年雨量的75%至95%,水资源主要集中在西江并以洪水形式出现,而粤东、粤西诸河源短流急,粤北石灰岩地区岩溶发育,水资源利用困难,出现不同程度的资源性或工程性缺水问题。

  与此同时,广东水资源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尤其是在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用水需求量激增,而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用水矛盾日益突显。

  在用水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水质性和水源性双重缺水加剧的情况,则更令人担忧。相关监测数据显示,流入广东的省界河流水质正在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河流或河段水质出现恶化,珠三角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守着大江没水喝”的尴尬局面。

  据初步统计,2014年广东万元GDP用水量为6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40立方米,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为733立方米,这3个指标均高于2013年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平均水平。与江苏省201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3立方米)、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448立方米)相比,差距仍较大。

  一方面是“缺水”成为常态,另一方面则是用水粗放,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相关专家指出,广东虽然地处丰水地区,但如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不重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付出的代价将比其他地区更加巨大,由此造成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也将更加突出。

  近年来,广东省在进行全省产业布局特别是重大项目布局的时候,来自水资源“瓶颈”的制约越来越大。

  全国唯一用水总量指标下降的省份广东大力突破节水模式

  广东的用水紧张局面已出现,但国家对于这个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广东省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分别须控制在457.61亿立方米、456.04亿立方米、450.18亿立方米,是全国唯一一个分水指标实现阶段递减的省份,而2013年全省用水总量已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资源性缺水较为严重的东江流域尤为突出。完成国家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目标“压力山大”。

  因此,广东节水不仅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而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更是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此制度框架之下,省内多地近年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上屡有突破创新之举。

  在东莞,水网密布的东莞市生态产业园,曾是周边企石、茶山、石排等6个镇的垃圾集散地、污水集中区和内涝区,大量水资源被污染而无法充分利用,只能白白浪费。近年来,东莞以水生态整治和修复为抓手,投资20亿元,陆续开展了18项治水工程,其以“再生水回用”为突出特色,通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达成节水效果。

  东莞市水务局副调研员蔡国威介绍说,生态园治水工程能够收集园区周边的所有污水并进行初步净化,再将尾水排入湿地,利用植被进行二次净化。经过两轮净化的水源,可回用于园区绿化和道路喷淋,并注入河道,形成滩、塘、湖、渠等多种形态的生态景观。

  治水几年来,东莞生态园的面貌大为改观,昔日的污水集中区变成了如今水清树茂的绿色园区和城市湿地。

  深圳市光明新区则尝试使用一项被称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的项目尝试,有效提高了雨水资源利用率。在光明新区群众体育中心,通过“绿色屋顶”等相关设施吸纳的雨水,储存在容积达750立方米的地下蓄水池中,经过净化工艺后,这些雨水可满足保洁和绿化带的浇灌需求,年利用量超过1万立方米。

  各地通过节水工程技术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创新尝试,让“三条红线”的控制指标得到普遍遵守。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推行数年来,广东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形成,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给非法用水戴上“紧箍咒”立法之外还须公众参与

  “在通过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之外,我们还需要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深圳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技术专家翟艳云博士说,“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全局性的法律体系,明确城市建设的各项节水指标,在法制框架下为节水提供保障。

  《办法》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其所确定的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作出了立法规范,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进行细化规定,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将“三条红线”地方立法,在全国尚属第一个。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已分配到各市、县,各地均要严格执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关口。既要成为依法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守护神”,又要给非法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戴上“紧箍咒”。

  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省级取水户监控系统的投入运行,各地相继推动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扭转了以往监管手段落后的局面,违法偷取、超许可额度多取水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建设节水型社会,既需要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还需要广大公众提高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并将其贯穿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

  深圳有七成用水需要从市外输入,设立了国内第一个水主题展览馆“爱水馆”。“爱水馆”成为当地倡导节水环保理念的举措之一。这间展馆运用现代技术,让参观市民深入了解中国水资源现状以及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每周,这里接待约800人次的中小学团体参观,节水意识慢慢落地生根。

  农业节水可以提高灌溉效益,工业节水有利于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生活节水有助于美化环境。广东的节水需要每家企业、每位公民身体力行。

  ▶▷《办法》速读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三条红线”是指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四项制度”是指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对节约用水有哪些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器具。节水设施的建设资金应当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检修维护,降低管网漏损率。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城乡新建居民小区、服务行业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及其他生态环境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

  撰文:李书龙  曹菲  赖凌珊

来源:《南方日报》2015年3月23日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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