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崔永元名誉侵权案开庭 两人在庭外继续打嘴仗

24.07.201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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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系统揭发方舟子行骗劣迹   崔永元的诽谤是“崔氏诽谤

23日,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开庭,两位当事人均未出庭。法庭未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控辩双方各执一词

在庭审中,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微博诽谤”、“人身攻击”等,并各自提交了证据,展开了质证。

针对崔永元委托代理人所提交的网络上对方舟子的负面评价等多组补充证据,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认为,“不是方是民(方舟子本名)的微博都与本案无关”。

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李国华律师也提交了相应证据,首先,列出若干支持转基因食品的观点,以证明其与崔永元的转基因论战是有理有据的;其次,根据崔永元公益基金的审计报告和部分财务报告,认为该基金存在不规范之处,对它的批评是有依据的;另外,崔永元曾获“2009中美电影节杰出贡献奖”,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证据,认为崔永元与中美电影节主办方负责人相识,这证明方舟子对崔永元获“国际大奖”的批评不是凭空臆造。所以,方舟子对崔永元的批评都是有所依据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崔永元的委托代理人认为,方舟子提交的证据未能全面覆盖反诉状中所列举的侵权言论。崔永元的反诉状中列举了争议起因、2000万元管理费、“‘德艺双馨’好交易”等9方面的侵权言论,但方舟子只是有针对性地提交了部分反驳证据,对不配在大学任教、操纵删帖以及其他3个侵权点未作任何回应。崔永元的委托代理人强调,方舟子所回应的几个方面所举的证据也是自相矛盾的,认为方舟子“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法庭辩论环节双方辩论依旧激烈,庭审结束时,崔永元和方舟子两方都不同意进行调解,法庭没有当庭做出宣判。

律师:这是简单侵权案

上午庭审结束后,李国华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庭审身份核对环节时,崔永元没有提交其教师资格证,因为崔永元在起诉的时候,其身份是教师职工,而在开庭表述的环节,其使用的身份是“教授”,因此他们提出了质疑。

李国华律师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名誉侵权案,要针对双方所发表的言论是否有事实根据、是否过分、是否超过了法律的底线来展开,而双方有关转基因的观点是否相同,这与本案的关系并不大。”崔永元的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转基因上,李国华认为,“可能是想把事情搞得复杂化,案件本身是一个非常简单、非常明确的民事侵权案件”。李国华透露,目前方舟子没有出庭的打算。

方舟子网上看庭审直播

虽然没有出庭,但方舟子自称收看了海淀法院的网上直播,随后针对庭审内容进行反驳,他认为“崔永元在法庭上公然撒谎捏造我的言论”、“所说的话自相矛盾”,并称崔永元的诽谤是“崔氏诽谤”,进一步披露崔永元以2亿元天价代言费所代言的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23日凌晨,崔永元在其新浪微博转发《方舟子行骗劣迹》网帖,并宣称要从当日开始在新浪微博“系统揭露方是民劣迹”。截至记者发稿时,崔永元尚未对23日的庭审发表任何看法。

(余姝 徐雨梦 王一晶)  

事件回放

2013年9月初,方舟子发微博称“要创造条件让国人都吃转基因”。此话引起了崔永元的反感,并引发了持续至今的“崔方大战”,两人就转基因的安全性问题在微博过招,崔永元发微博称“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方舟子对此回应:“你有什么资格质疑我?”双方自此展开唇枪舌剑。

2013年11月15日起,崔永元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称方舟子支持转基因食品是收了美国某转基因公司的钱。在微博中用了诸如“肘子(舟子)”、“磕普(科普)”、“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词句。而其对于方舟子名下房产的质疑也成为两人对簿公堂的关键点。

方舟子称崔永元造谣诽谤,状告崔永元侵害其名誉权,要求崔永元删除对其造成侮辱、诋毁的微博,并在媒体上刊登道歉信,还要求赔偿费用共计32.1万元。

对此,崔永元迅速反应:“太好了!就等这一天呢!咱们法院见!”并迅速提起反诉。此后崔永元和方舟子二人还就“崔永元公益基金”和“方舟子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舌战。崔永元信心满满地表示,方舟子“胜诉几率等于零”。

今年4月21日,海淀法院决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与方舟子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