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被要求退场 工程款却迟迟未结清

18.06.2015  10:47

  近日,来自四川的王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去年年底他们的施工组在汕梅高速畲江路段承担交通设施改造工程,今年3月25日却被要求退场,然而施工组退场后工程款却迟迟未予以清算,王先生和他的工友曾多次找包工方要求结清工程款,但都没有结果。

  ●本报记者  张爱飞

  实 习 生  谢柏坤

  施工组退场工程款迟迟未结算

  2014年12月25日,王先生的施工组与李某忠(李某忠与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有分包合同)签订了一份劳务施工合同,并于当年12月27日进场施工。施工组承担的项目包括高速路上的护栏提升、龙门架基础建设等。王先生告诉记者,合同约定进场时将支付施工组40万元材料预付款,可进场后却一直延误,致使施工组垫付材料、人工及相关款项共计80余万元。“直到今年1月21日才支付30万的预付款,剩余的10万元直到我们退场后的2个月才支付给我们。”王先生说。

  然而就在3月25日,李某忠突然要求王先生的施工组停工退场,并安排了另一班组进入工地施工,且告知另一班组场地内的材料可以提供给他们使用。在王先生多次要求解决工地材料一事后,李某忠才让王先生的施工组把材料清点给另一班组,并说会后续付款,然而却没有结果。“叫我们退场也可以,但是工程款和我们垫付的材料款总得给我们结算吧。”王先生说。为讨回工程款和材料款,王先生和他的工友曾多次找李某忠讨要说法,但得到的回答却是“工程量都没有算出来,有些工程也还没通过业主验收,怎么结算?”

  目前三方协调工程量达成初步共识

  在了解王先生的遭遇后,记者联系了该工程改造项目的负责人黄经理,并约定6月16日下午在工地上与施工组、包工头三方协商处理此事。

  6月16日下午,施工组代表、李某忠以及承包方公司代表肖经理三方在工地上协商处理此事。记者在施工组代表的一张账单中看到,包括材料款、工程款、以及退场、误工等补偿费用一共159万元,除去之前对方支付的40万元的预付款,还剩有119万未支付。对于施工组提出的这个要求,李某忠表示很难接受。“很多工程都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业主不满意,这个工程怎么结算。”李某忠说。当记者提问为何中途要求施工组退场时,李某忠称施工组除部分工程不合格之外,还有工程进度慢等原因。“原本合同上约定是3月中旬完工的,但施工组到了期限仍没完成。”他说。在双方的合约上,记者看到“如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以于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一事,施工组也没有异议。“工程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可以通知要求我们整改再确认啊,要求我们退场工程款又不给我们结算是什么个事。”施工组代表说道。

  随后,承包方公司代表肖经理要求双方将工程量计算出来,双方能够确认的承包方签字后将结算工程款,至于后期的退场费、误工补偿系列费用,等工程量计算出来再商讨解决。现场施工组代表,李某忠及第三方监工就工程量进行了核对,截止17日晚10时,双方达成了初步共识,在双方确认签字的“交安改造工程速度情况表”中,记者看到其总额约76万。至于双方未确认的工程量及后期的补偿费用,双方约定再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