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出台 新建居住小区需建养老设施
广州日报讯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伍岸明摄影报道)记者昨天从江门市民政局获悉,《江门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养老方案》)日前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根据《养老方案》,到2020年,江门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城乡居家和日间照料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
记者了解到,根据《养老方案》,从今年开始,江门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
到哪里养老,如何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床位需求等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养老方案》,到2020年,江门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养老方案》,届时,江门城乡居家和日间照料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到100%;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养老机构、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将提供1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此外,居家生活的老年人也将得到养老服务的广泛支持,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城乡所有老年人。
配套养老设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记者了解到,《养老方案》明确规定,从今年起,江门新建居住(小)区都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而对于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方案》提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养老方案》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应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独老人提供基本供养、护理服务;此外,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逐步推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社会化。2017年底前,江门全市建成2所以上区域性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