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市审〔2014〕360号
广州左岸色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演出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邀请维也纳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乐团一行51人,于2014年12月27日到广东省星海音乐厅举办《维也纳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乐团新年音乐会》演出1场。 请严格遵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自觉办理签证及演出备案手续。 此复。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