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拉把手致航班延误3小时 被行政拘留10天

23.11.2016  20:37

 

  21日中午,旅客吕女士在微博上反映,有人好奇拉动了飞机上的应急设备,导致该航班不能正常起飞。记者从梅县机场获悉,系一名旅客擅自打开应急出口的挡板并拉下了手柄,引发飞机驾驶舱自动报警,导致航班延误了2小时55分。该名旅客因擅自移动航空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李杏

  事件 擅自打开航空设施引发报警

  21日晚上,吕女士等人的遭遇经一些微信公众号未经完全核实后传播,称旅客滞留在机场,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从网友提供的图片中可看到,飞机上一处靠窗的挡板被打开,手柄也被拉下,一名男子被穿公安制服的人带走。

  当晚,记者联系了梅县机场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据悉,21日11时06分,北京至梅县JD5595航班的机组反映机上有一名旅客损坏航空设施,梅县机场公司及机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处置。据了解,班机在梅县机场降落停入机位后,机组准备打开舱门时,一名旅客擅自打开了在其身旁的应急出口的挡板并拉下了手柄(如图),但应急出口门未打开,滑梯未充气,此举引发飞机驾驶舱自动报警,机组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报警。

  梅县机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航班原计划在上午11时05起飞,受该事件影响,实际起飞时间是下午1时55分,延误了2小时50分。但是,机场并没有出现相关微信公众号所传的“旅客滞留”情况,梅县机场运行秩序正常。

   当事人 第一次坐飞机未在意安全提醒

  经调查,该旅客为北京某公司的职员,此行与单位几名同事、朋友参加旅行团,乘坐北京-梅县-海口JD5595班机到梅州旅游,其座位靠近应急出口。据该名旅客称,其本人是第一次坐飞机,登机后乘务员对其进行了紧急出口的使用提醒,但没有听清,未在意。该名旅客还说,坐飞机前一天加了夜班,在飞机上睡了一觉,醒来听到可以下机了,迷糊中看到出口标志就把应急出口开关拉下了。事后,该名旅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该名旅客的行为属于擅自移动航空设施,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安全提醒

  正常情况勿触碰任何应急设备

  梅县机场提醒广大旅客,乘坐航班出行时,须认真听取机组人员的安全提示讲解和仔细阅读安全门上的操作安全警示,正常情况下请勿触碰机上任何带有红色或警告标识的应急设备。此外,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旅客也不要私自拿取救生衣等飞机专用救生设备。

  在紧急情况下须操作应急设备时,旅客应听从机组人员指令,配合完成。同时,机场方面呼吁广大旅客乘机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航空安全,违反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将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