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内有东莞旅居史,离穗出省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9.03.2022  12:22

大洋网讯 1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消息,根据东莞市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如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东莞旅居史的乘客,在广州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站场乘车(机)离穗出省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乘车(机)。

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深圳旅居史的乘客,仍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乘车(机)。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旅客自觉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疫情动态信息,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交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