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升级应与转型相结合

14.12.2015  11:11

深论

刘国强 (四川外国语大学)

据近日媒体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把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85%以上的城市、80%以上的区县将旅游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旅游业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毋庸置疑,从全国旅游业的规模、实现的产值、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拉动作用等各个方面的现状来看,旅游业离2009年制订的培育目标已相去不远,但将旅游业升级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不是一种静态的现状描述,而是各地经济发展战略定位的体现,它意味着旅游业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其发展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和更多的资金投入,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产业特性日益凸显。从这个角度来说,旅游业如何“升级”为支柱产业,“升级”后如何真正发挥其“支柱”作用,是旅游业发展建设中应该认真思考的大问题。

应该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规模大于品质、经济效益先于社会效益、硬件设施优于内涵建设等特点,要使这一支柱产业健康发展,还需强化其内涵建设。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该大力提升旅游业的服务质量,努力塑造和提升旅游品牌。这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劳动素质、服务技能以及完善行业规范,加强监督管理。由于旅游业就业门槛低,旅游企业管理缺失,监管部门措施不到位,旅游消费一直存在较高的投诉率,而在全球交往日益紧密的今天,旅游产品的可替代性日益增强,服务质量低劣不仅损害旅游经济效益,还极容易使旅游品牌乃至城市形象都严重受损。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样的旅游业岂能成为“支柱”产业?

其次,旅游业“升级”应与“转型”相结合,促进旅游业可持续的内涵式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处理好这几个方面的关系: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问题、旅游开发与地方文化协调融合问题、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休假制度与旅游时间调配问题、旅游资源分配中的权力规范问题等。当前的旅游业发展模式较为简单粗放,偏重短期效益,缺乏长远规划,过度商业化问题严重。一些地区的旅游开发使旅游资源、地方文化和生态环境都遭到严重破坏。而这些破坏很多属于不可逆性的。现代社会的产业发展已经远远超出经济意义,旅游业应该在引导社会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才是其战略性支柱产业的真正体现。

最后, 还应该构建完善旅游业发展的机制性保障。它包括旅游立法保障机制、行政和行业监管机制、市场竞争规范机制、从业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等。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对产业发展的调控和监管作用, 根据旅游业的综合性特征,强化其与其他产业和行业的协调、融合发展。

旅游是以“”为形式的心灵体验,期待升级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旅游业,能够让旅游者更舒适自在地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