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七类旅游从业者将列入黑名单
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旅游经营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意在加大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制度。
据了解,所谓旅游经营不良信息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信息。
而根据《办法》规定,七类从业者将被封杀。这里面包括,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
此前曝光的“云南女导游骂人”事件以及近日被约谈的丽江7家旅行社所涉嫌虚假宣传、以不合理低价经营旅游团队、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均在封杀之列,而此前屡屡出现的卷走出境保证金的旅行社从业者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者被发现有以上行为,那么其姓名、许可证号(执业证号)、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或事故等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和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布起止日期等内容,将在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网站或者相关媒体公示和曝光,公示期限长达两年。
受此影响,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未来从事旅游业务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审核其行政许可申请、旅游经营业务申请或者其他旅游活动相关的申请时,对进入黑名单的经营者和从业者进行重点监管,还会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约束。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黑名单的设置意在形成倒逼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办法》也是旅游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共同建立旅游行业严重违法企业公示惩戒制度的基础。”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分析,这一《办法》应是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配套,从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两头着手规范市场。对于《办法》施行的效果,王衍用则表示,只是将旅游经营者纳入黑名单效果还是比较有限的,如果能够联合多部门、多行业形成全社会联动监督,效果会比较有保证。
旅游百事通CEO张力也表示,这一《办法》的出台是希望建立旅游经营者诚信体系,对违规单位及其违规行为进行公示是件好事,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要标准严格,因为具体在执行判断的时候是由地方来执行,有的地方可能执行较为严格,有的地方可能要求较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