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旅行社私自改路线:原本想看海 结果看山
“说好了要好好去看海的,怎么成了看山的线路啦?”11月1日上午9时许,在定安文笔峰大门口,来自北京的李阿姨和带团的导游李倩争吵起来。10月31日,李阿姨和海南沙洲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以下简称百事通旅行社)签订了 旅游 合同,一家7口准备从1日开始海南四天三晚游。但当天上午抵达海口后,百事通旅行社却将他们7人丢给另外一家旅行社拼团,不但如此,他们的旅行线路也全变了,本应去分界洲、蜈支洲和玫瑰谷,却变成去文笔峰、南山寺和琼海多河文化谷。
一家7口出行 行程被莫名更改
“我当时为了防止上当受骗,特意到了文昌市内的一家旅游咨询点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李阿姨说,自己和老伴是北京人,两人到文昌过冬已经有很多年了。今年女儿和女婿、女婿父母和小外孙特地从北京来看望他们。全家人决定报团游海南。以前听说很多游客被骗的事情,所以李阿姨没有在街头接受散发的宣传单就参团,而是特意到市内一家旅游咨询点报名。
10月31日,李阿姨和百事通旅行社签订合同,每人880元。当天她提前支付了1200元。11月1日早上,李阿姨一家人坐上了百事通派来的商务车,出发前往海口。上车后,李阿姨将参团余款交给了来接他们的司机。
“当天早上我上车的时候就有点纳闷,原来说好了是坐大巴车的,怎么成了商务车?”李阿姨说,她问司机是怎么回事,司机称到海口集合后就乘坐大巴车了。当他们抵达海口南站后,确实很快就被送上了一辆大巴车。车上导游李倩也很快将一张四天的行程单给了她。
李阿姨奇怪的是,原先在咨询点看到的行程中,分界洲、蜈支洲和玫瑰谷这三个景点没有了,取而代之则是文笔峰、南山寺和琼海多河文化谷。“我们一家人都不喜欢看山,此行的目的就是看海,结果两个看海的地点都没了。”而且,原来的行程单中在三亚的住宿是在亚龙湾,但李倩给的行程单内,根本就没有提及入住的酒店地点和名字。
原来是被旅行社“卖猪仔”了
李阿姨拿出自己和百事通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但在这份旅游合同上,旅游景点游览时间、往返交通、游览交通、住宿天数、住宿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自选项目名称、购物次数等旅游合同项目栏中,均填写为“详见《旅游行程表》所述。”而所谓《旅游行程表》却并没有附在合同后面。李阿姨手中只有导游李倩所发的名为《碧海连天》的行程单。
“这张行程单(指《碧海连天》)我知道,在签订合同前我也看了,当时我就和旅行社工作人员说不选择这个行程单。”李阿姨说,当时自己在咨询点咨询时了解到,《碧海连天》行程单尽管也是四天三晚游的,但价格只有780元。而她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里,行程单名字为《澜海云端》。
对此导游李倩称,李阿姨所在的团是由一家名为“沃德”旅行社组织发团的,确实是当天早上在海口接到李阿姨他们一家7人,她们所发的团是根据自己旅行社订的线路出行,而且李阿姨签订的合同也不是和她们的旅行社签订的,是报名时的旅行社在操作方面有问题,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执法人员要求旅行社履行承诺
就在南国都市报记者向李阿姨了解情况的时候,一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称是李阿姨所在旅游团发团的旅行社负责人。该男子称,如果李阿姨有什么诉求,他可以帮助解决。并现场承诺,可以根据李阿姨所说的《澜海云端》行程单,单独安排一辆车送他们一家7口出游。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该负责人并没有作出解释。
当天,南国都市报记者和省旅游委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称将立刻和定安县旅游委质监所执法人员联系,前往现场执法。半个小时后,定安县旅游委质监所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称,李阿姨所签订的合同是正规的旅游合同,只是合同内容有问题,且没有将行程单附在合同后面。该执法人员并没有现场作出处罚决定,只是要求“沃德”旅行社负责人对李阿姨全家履行承诺。至于为什么不对这两家旅行社进行处罚,该执法人员当天始终未正面回答。
当天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再次和李阿姨取得联系。李阿姨称,“沃德”旅行社并没有单独安排车辆接送他们全家,依然让他们全家跟随大巴车出行,只是承诺第三天后,可以安排李阿姨全家前往分界洲、蜈支洲和玫瑰谷。“希望这次,他们不再骗我了。”李阿姨说。
法规链接
根据2014年9月修订的《海南省旅游条例》,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将不同游览行程、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接待价格的旅游者合并同一团队接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海南 经济 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擅自转并旅游团队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