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各族干部群众:暴力恐怖行为应受法律严惩

15.10.2014  16:58

  10月13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莎车县“7·28”严重暴恐袭击案部分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在喀什地区各县市产生强烈反响,各族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一切有良知、有人性的人都不会容忍这种暴行,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10月13日上午,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妇联主任阿依努加玛丽说,“7·28”严重暴恐袭击案,给新疆各族群众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让各族群众深恶痛绝。暴力恐怖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支持党和国家用法律的手段对暴力恐怖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莎车县艾力西湖镇伊斯兰协会主席加马力·阿吉说,“7·28”严重暴恐袭击案是一小撮暴恐分子打着宗教的旗号对无辜群众实施的暴力恐怖袭击,实在是可恶之极。这些人践踏了国家的法律,也违背了伊斯兰教的教义,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给我们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坏影响。对这些以身试法的坏人,我坚决拥护国家依法严厉打击。我还要告诉更多的人,无论在任何地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国家发展带来的幸福生活。

  阿热勒乡色热克杜瓦村党支部书记吐热甫·阿尤夫说,这次对“7·28”严重暴恐袭击案犯罪分子进行从严判决,严厉打击,我们坚决支持。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每个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今后我们村支部对全村村民特别是年轻人要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让每个村民都明白只有遵守法律,应用法律,才能保证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正常。

  喀什师范学院教授姑丽娜尔·吾甫力说,国家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惩。同时,也给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普法宣传确实需要深入人心,法制观念是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一个重要保证,否则,将会造成大的灾祸,也会被分裂势力利用。这也让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工作是不是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广大农村,要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法律知识宣传,形成农民群众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特别要在广大农村青少年中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和无神论教育,提高农村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政治免疫力和鉴别力,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受异端邪说的影响。(朱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