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告知情况下人事代理费“被月缴”引不满

02.02.2015  13:10

  梅州网讯 虽然档案保管费取消了,但人事代理费仍需缴纳。1月27日,本报报道了《有偿性的人事代理费仍需缴纳》一文后,引起不少市民对人事代理费的关注。日前,市民郭女士向本报“民生”栏目反映,虽然自己每年都按时缴纳人事代理费,但从不知道这一费用有年缴和月缴之分,对照新闻报道才发现自己的人事代理费“被月缴”。

  月缴比年缴多花100元

  原来,郭女士自2009年大学毕业以来一直在梅城工作,档案也就一直挂靠在市人才市场,方便计算工龄。然而,1月27日,本报报道了《有偿性的人事代理费仍需缴纳》一文后,她才了解到人事代理费还有年缴和月缴之分。据介绍,当初她缴费时,工作人员并未对其说明区别,导致她每年都按月缴费,几年来,月缴费用比年缴费用每年多100元。

  对于市人才智力市场这种做法,今年1月已缴纳人事代理费的郭女士表示很不满。“一直以来都是工作人员说多少钱,我们就缴多少钱。”郭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身边的朋友普遍都是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缴费,并不知还有按年缴费这种情况。虽然100元不多,但其做法却有失公平。“我们总得有知情权,为何一开始就不告知我们人事代理费有分年缴费和月缴费两种?”郭女士拿着自己的缴费单,希望市人才市场能为其从按月缴费改为按年缴费。

  人事代理费一般按月缴

  随后,记者就郭女士人事代理费多年来“被月缴”一事咨询了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据介绍,市人才智力市场对该项服务的收费采取年缴和月缴两种方式。在2015年元月1日之前,年缴是一年缴380元,月缴是每月缴40元;而2015年1月1日起,年缴是一年缴260元,月缴是每月缴30元。

  “由于市民的毕业时间和调动时间不同,且大部分人换单位的时间不一样,为操作方便,一般人事代理费都是按月缴费。”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年缴费则不能跨年度缴费,也就是说,无论何时缴费,都得缴足一年的费用。若是有已缴费的市民需从月缴转为年缴,可以在缴费当月内办理转缴手续。

  (报料人:郭女士,奖金50元)

(记者秦秋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