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拉链厂偷排强酸污水 三人被依法刑拘
广州海珠警方查处一宗污染环境案
藏匿在城中村,在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酸洗产生的强酸污水排入下水道,任其污染周边环境。近日,广州海珠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对污染环境的一个无牌拉链加工厂进行查处,依法刑事拘留涉嫌污染环境的鲁某(男,33岁,河南淮阳人)等3名人员。
自今年增加打击环境犯罪职责以来,海珠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主动联系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排查辖区内的污染环境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近期,海珠警方与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巡查时发现,在南洲路某号二楼有一个无牌拉链加工厂,该厂没有按规范设置排放口,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治理就直接从二楼排水口排入一楼下水道。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该拉链厂车间地面对酸洗产生的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发现污水中的“总铬、铜、锌”均超出国家标准的三倍以上。该无牌拉链加工厂排放的污水达到了“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 警方随即对经营者展开调查。
8月16日,海珠警方和区环境保护局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对该无牌拉链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民警进入拉链厂的车间,发现整个车间内弥漫着阵阵金属粉尘和刺酸味。在酸洗车间,一只只水桶浸泡着大量的半成品拉链,刺眼的浓酸味扑鼻而来,泛黄、泛蓝、泛绿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顺着池内的排污口直排而下,一楼外面的排污口和水渠道、地面都泛着黄色的金属颜色,周边草木早已枯死。经前期调查和现场调查后,民警将该无牌拉链厂的两名老板及一名酸洗车间负责人拘传回公安机关继续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交代,从2015年12月份开始,鲁某、李某(男,42岁,河南淮阳人)两人共同出资,在南洲路某号二楼租用他人厂房开办无牌拉链加工厂,同时雇请亲戚姚某(男,39岁,河南淮阳人)负责拉链的酸洗工作。在未经环保等主管部门许可,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拉链厂没有采取任何环保处理措施,就直接将生产过程中的强酸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排放到一楼附近的水渠中,任其污染周边环境。
该拉链厂的两名老板鲁某、李某和“酸洗”负责人姚某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已被海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拉链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强酸污水
拉链厂排放的强酸污水污染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