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9.12.2014  13:54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拟从省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二)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熟练的会计工作经验;

(四)年龄35周岁以下,3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副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八)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资料方式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4楼1411室(信封注明“选调公务员”)。邮政编码:510031。联系电话:020-83132747,传真:020-83180708。

(三)报名资料 (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贴照片)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一致);

2.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口已婚人员需同时提供配偶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以及由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发表的文章等)。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按岗位要求和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参加考试,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四、考试

(一)笔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由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组织的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由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组织的面试。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候选人排序。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及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 www.gdei.gov.cn)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32747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33446

 

              附件:1. 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简介

                  2.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doc

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