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场所需设无障碍车位 不合规者最高罚3万元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残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整改的通知》。全市各停车场需要在9月1日前依据相关规定,做好无障碍停车位、标识引导体系、无障碍衔接通道的设置和整改。9月1日后市残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停车场进行抽查,不合规者将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处以五千元到三万元罚款。
不合规者处以五千元到三万元罚款
近日,为切实提高广州市的文明程度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市残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无障碍建设管理规定》等规定,并结合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制定了《广州市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整改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目前,市残联已经联合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停车场在9月1日前,依据《意见》等相关规定,做好无障碍停车位、标识引导体系、无障碍衔接通道的设置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9月1日后市残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停车场进行抽查,不合规者将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处以五千元到三万元罚款。
根据《意见》,需要进行无障碍停车位整改的场所共11大类,包括政府办公建筑、社区办公建筑等为公众办理业务的机构;商业服务建筑如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医疗康复建筑,如医院;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火车站;公共文化建筑,如图书馆、博物馆;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等。
居住区停车场应配建不少于0.5%的无障碍车位
那么广州市停车场需要根据怎样的配比标准,设置无障碍机动车位呢?
记者了解到,根据不同功能的场所,相应的无障碍机动车位配建配比有所不同。例如,包括政府办公、商业服务、医疗康复、交通运输、公共文化、历史文物保护在内的场所基地,若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的,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停车数在5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2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2%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若设有多个停车场和车库,宜每处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设置在非首层的车库应设无障碍通道与无障碍电梯或无障碍楼梯联通,直达首层;特级、甲级体育场馆基地内应设置不少于停车数量2%,且不少于2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乙级、丙级体育场馆基地内应设置不少于2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方面,I类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不少于停车数量2%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II类及III类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不少于停车数量2%,且不少于2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位置留给无障碍停车位
在建设标准方面,《意见》也做了详细的要求。在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位置选择方面,不能选择边角空间,各停车场需要将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此外,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还应设宽度不小于1.20米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还要做出特殊的标识,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识;停车场内应设置引导至无障碍停车位的标识系统,停车位地面标志及停车位标牌应符合规范要求。此外,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无障碍停车位的管理和处罚制度,合理使用无障碍停车位,避免被非法占用。
广州华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刘条平,长期从事无障碍设施数据采集与验收,作为此次无障碍停车位改造的技术支持单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大量停车场负责人向他咨询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相关建设标准。“我们也会按照无障碍建设标准,对各停车场整改后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进行验收。”刘条平告诉记者。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