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在设法定假日上大伤脑筋

06.03.2015  16:52

  ■孙建清

  在假日问题上,这多年、这么多人迷恋放不放假,纠缠于该不该设定为法定假日,我觉得这个现象很奇怪:伤这样的脑筋有必要吗?在我看来,首先,动不动就建议将某个假日列为法定假期,是一个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提案建议。虽然老百姓有假日的需求,但是假日并不能给老百姓带来直接的经济收入。因此,放不放假应该与改善民生没有太多的关系。其次,假日与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不能划等号。

  实际上,我们当下的节日,多流于购物、旅游、走亲访友之中,因而放假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相反,过多过滥的法定假日,不但不能凸显假日的重要性,而且会弱化、淡化节假日的法定概念。如果说将元宵节、重阳节、国家宪法日列为法定假日就会形成尊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公民的法治观念就会增强了,那岂不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

  当前,中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从法定假日总量上看,目前处于世界中等水平,应该不算少了。此外,我们还有名目繁多的节日,如果都一股脑朝法定假日上靠,那法定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尽管民众对假日有着某种期盼,但是试图通过增加法定假日来提升民生幸福感,不如考虑如何增加老百姓的收入更为迫切。节日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不忘却的纪念,实现节日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文化仪式活动进行渲染,而不是法定节日与否。因此,我们还是不要在放不放假上大伤脑筋,要把智慧使在“全面建成小康生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