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月4日至12月31日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费

14.03.2020  11:03

大洋网讯 记者13日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免收企业间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

2020年3月4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已收取的该类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由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程序退回申请人。

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显著位置公示调整后的不动产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情形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除外);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首次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登记;企业间转移登记(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