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30日前报废黄标车最高补3万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我市出台《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4-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将补贴范围从营运黄标车扩大到财政供养以外的所有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公交黄标车、学生接送黄标车除外);此次方案分2015年6月30日前和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两个阶段实施差别化补贴,第一阶段补贴标准要高于第二阶段;在补贴额度上,最低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最高则从1.8万元提高到3万元。
与此同时,新出台的《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规定,2014年11月1日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以配合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
现状:至今申领补贴提前淘汰的只有66辆
按省要求,我市需在2015年底前淘汰14.11万辆黄标车。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市陆续通过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强制检测、日常抽检、环保限行及电子抓拍执法等手段倒逼黄标车退出,也出台了补贴政策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但由于目前我市有7万余辆黄标车是可以通过年检的,不能依法强制提前报废;我市现行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范围窄、条件苛刻、补贴金额少,符合条件的营运黄标车补贴从0.35万元到1.8万元不等,没有吸引力;现行环保限行范围仅限于环城路以内等原因,黄标车淘汰进度较慢。
据统计,我市2011年淘汰黄标车7513辆,2012年淘汰10924辆,2013年淘汰22798辆,2014年1至5月淘汰10592辆,累计51827辆,其中申领财政补贴提前淘汰的只有66辆,要在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极其困难。
新政:第一阶段的补贴标准高于第二阶段
此次出台的方案,首先扩大了补贴范围,从营运黄标车扩大到财政供养以外的所有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
其次,实施差别化补贴措施,分别制定了第一阶段(2015年6月30日前)和第二阶段(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补贴标准,第一阶段的补贴标准高于第二阶段。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前淘汰的,根据车型的不同,最高可申领3万元,最低可申领5000元;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根据车型的不同,最高可申领2.4万元,最低可申领4000元。
例如在2015年6月30日前,报废重、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车可分别补贴30000元、16000元、10000元、5000元;而在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重、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车可分别补贴24000元、12800元、8000元、4000元,补贴金额有较大幅度下降。
《方案》显示,补贴资金将按属地管理由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由市财政先行垫付。据估算,在第一阶段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需8.9亿元;在第二阶段完成则需7.1亿元。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