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3日前补选一名市人大代表

19.02.2016  10:03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瑞潮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道平、郭水、尹景辉、李满堂,秘书长陈锡江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一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锡江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补选一名市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陈锡江说,我市人大代表名额448名,现实有代表442名,出缺6名。根据省委安排,拟于2016年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补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为便于开展工作,结合我市代表的出缺情况,经研究,拟在市第222选区(隶属横沥镇)补选一名市代表,要求在2016年2月23日前依法选出。

补选出的市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报市人大常委会确认后予以公告。如代表选出后暂不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建议委托主任会议确认,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予以公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一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6年2月18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在市第222选区(隶属横沥镇)补选一名市代表,应在2016年2月23日前依法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