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6月30日前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17.06.2016  09:40

东莞时间网讯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省市深化改革任务的重点工作,也是今年全市国土房管重点工作。当前,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顺利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动产数据整合、业务平台建设、统一窗口设置、业务流程重构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今年6月底前颁发新版证书奠定了一定基础。

在近日举行的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培训上,要求千方百计保证在2016年6月底前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举办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系列培训,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法规、业务办理、平台操作、权属调查和测绘、权籍调查与建库系统及数据工具等一系列业务实操培训,让从事登记工作的人员能胜任登记工作岗位,做到登记依据、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成果标准的规范和统一,为6月底前全市范围内颁发新证做好准备。

按时颁发新版证书是一项硬性政治任务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硬性政治任务,必须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我市要求将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当前国土房产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特别是各单位  “一把手”要亲自抓,负全责,倾全力推进。

物权法》明确要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具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重要一环,是基础工程,直接关系着改革的成败。

今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县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并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定期进行重点督导,对未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地区将严肃问责。省国土厅也把各地依法依规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了对各地市国土部门巡察工作范围,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出色、成效突出的地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在今年6月30日前未颁发新证,或虽已颁发新证,但因工作失误导致出现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市县,给予通报批评,并暂停当地建设用地报批、“三旧”改造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直至整改落实完毕。

今年,市委市政府在重点督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考核问责,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缓慢、秩序混乱或业务中断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可以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按时颁发新版证书是一项硬性政治任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要高度重视,坚决予以贯彻落实,绝不能打折扣。全市国土房管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精神,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用,以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颁发新证。

6月底前“发新停旧”  禁止“双轨制”

一个地方 经济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市场交易的基础和前提就是产权明晰。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保护市场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将有力促进地方经济的和谐持续发展。此次不动产登记必须做到“发新停旧”,禁止“双轨制”运作。

全市各相关部门紧盯确保6月底前颁发新证、停发旧证这一目标,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以现有的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由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法制局、市国税局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日常工作由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共同牵头落实。

按照《广东省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我市已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窗口设置遵循方便群众、节约资源、便于操作、平稳过渡的原则,由市房管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园区)设立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对窗口的日常业务进行管理。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综合考虑场地条件、人员构成、办公设备、业务种类等情况,目前已完成窗口整合、人员调整以及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按时发新停旧,绝不拖全省全市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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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窗口建设。5月31日,市国土局和市房管局组成6个督导组分片赴镇街开展窗口建设督导工作。从督导情况来看,各镇街(园区)均已确定窗口选址,其中17个设置在房管所,6个在国土分局,9个设置在政府办事大厅(服务中心),沙田在国土分局和房管所均设窗口,硬件设置、人员调剂等工作进展顺利。

系统开发。软件平台研发方面,目前已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建库系统、数据补录及整合工具的研发。5月25日至6月3日,初步完成茶山镇不动产交易所的培训实施部署和模拟发证工作。6月3日模拟演示中,系统运行稳定,功能操作合理,已具备不动产业务办理能力。支撑环境方面,房管、国土的网络于5月31日正式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可通过网络对房产、国土等数据进行分布式数据整合和系统操作演练。

业务对接。《东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办法》经5月24日碰头会审议,目前正在征求市房管局意见。待不动产登记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确定相关细节后,启用不动产登记新章。5月27日,与海洋渔业局、林业局专题研究档案移交、“发新停旧”等问题。5月31日,到市编办协调不动产登记事权下放交接事宜,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关于调整土地登记职权的请示》。

各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窗口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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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NO1: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

由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牵头,市房管局产权科、抵押科、交易所配合,在厘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现有的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等业务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记以及发证、登记资料和信息管理、查询等方面,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示范文本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有章可循。

NO2: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

统一窗口设置是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前提。由市房管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园区)设立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对窗口的日常业务进行管理。目前,我市已初步完成不动产登记审批管理系统、权籍调查与建库系统、数据补录及整合工具的开发工作。结合业务流程实际和岗位审核要点,于6月20日前开展系统部署、系列培训工作,基本满足过渡阶段“统一受理、联合审批、统一登记发证”需求。

NO3: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

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加强业务培训和有关政策宣传引导。市国土局和市房管局共同牵头,组织全市不动产登记人员进行相关法规、规范,工作流程和登记系统操作的培训,邀请相关领导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关法律政策,开展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培训,开展统一登记平台操作培训,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与测绘业务培训,举办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建库系统及数据整合工具培训,全面熟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为全面颁发新证做好准备。

NO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通过采用成熟、安全的网络技术,构建一套满足国家、省、市、镇四级联动、横向互通的安全网络体系严把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建库、信息系统运行、登记业务开展和信息共享查询等关键环节,确保信息安全贯穿于不动产登记工作全过程。

NO5:不动产档案资料管理

目前,我市土地登记档案共约150万卷,每年新增约2.5万卷,由市国土局保管;房屋登记档案共约300万卷,每年新增约20万卷,市房管局场地有限,现由各镇街(园区)房管所保管;林业登记档案3800多份;海域登记档案51份。待市不动产档案馆建立后,将按照省国土厅制定的三项工作原则,将相关的不动产档案资料统一移交由市不动产档案馆保管。

知多D

旧版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否需要更换?

新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启用后,过去依法颁布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遵照“发新停旧”原则,即发放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旧版的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件一律停止发放。同时,遵照“不变不换”原则,即群众不申请办理业务,不强制要求更换新的证书,在群众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再逐步更换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