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五一起粤闽桂琼通关一体化

14.04.2015  17:07

  海关总署: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

  五一起粤闽桂琼通关一体化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大林) 海关总署网站昨日发布2015年第11号公告,决定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至福建、广西、海南三地的四个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扩围将实现跨区域监管更加协调、顺畅和统一,有力促进4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根据公告,今年5月1日起,福建、广西、海南三个省(区)内的福州、厦门、南宁、海口四个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66号公告适用于这四个海关关区。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66号公告,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广东地区企业在广东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这意味着届时上述地区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此前,海关总署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至此,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海关将与东北地区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构成“3+2”的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

  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自去年12月实施以来,广东地区共申报一体化报关单近480万票,14万余票由四个区域审单中心审核。改革提高了专业审单效能,平均审单时间从2.73小时缩短到1.67小时;5小时内审结率由87.3%提升到94.3%。海关通关时间由原来的平均8.3小时降至6.54小时,24小时通关率由原来的91.44%上升至93.25%。

  此外,全省超过12万家外贸企业可自主选择通关方式,在省内任一口岸皆可进出,为企业省去转关车辆租赁和货场租金等支出,节省20%~30%的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