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国家公民是所有信教群众的第一身份

11.07.2014  12:52

  访谈主持人: 记者 杨萍

  访谈嘉宾: 新疆大学新疆民族文献研究基地研究员 库尔班·尼亚孜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徐淳

  和田地区于田县亚然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阿地力·道来提

  核心提示:宗教极端势力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公然宣扬“不遵守政策法律,只遵守教规”的极端思想,公开抵制政府的管理,歪曲诋毁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极端歪曲伊斯兰教义,严重违背了国家宪法的精神,也违背了伊斯兰教“爱国、中道、和平”的基本精神。

  伊斯兰著名的大学者伊玛目艾哈迈德说过:“人们必须有一个司法机关,否则他们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司法制度是国家繁荣和发展的坚实保障。它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保护人们的权利,确保人类幸福,它解决纠纷,劝善戒恶,抑制不道德的行为。通过这种方法,就会拥有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每个人的生命、财产、荣誉和自由才有保障。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国家才能进步,文明才会实现,人们才可以自由地追求他们美好的精神和物质愿望。

   歪曲宗教理念既违背法律又违背教义

  库尔班·尼亚孜:

  《古兰经》强调:“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第五章,第2节)。但宗教极端分子却无视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改变正常宗教活动的性质,走向政策法律规定的反面,推行一系列危害社会的行为,既违背了宗教教义和信教群众的意愿,也是不得人心和注定不能得逞的。

  司法对于劝善戒恶有着广泛的意义,离开国家司法制度,各种恶行纷争将不会得到正确公正的裁决,社会秩序将陷入混乱,个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伊斯兰著名的大学者伊玛目艾哈迈德说过:“人们必须有一个司法机关,否则他们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司法机构的职责就是公正裁决、伸张正义、确保人民的权益,并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没有严密完善的司法制度,就不能保障人们自觉遵守各种约束。作为穆斯林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成为守法公民。

  遵守法律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的重要体现。强化法制就是要使人们都来遵守法律,要使社会的运行纳入法制的轨道。守法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是法制建设的核心。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就是因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跨越了法律界限。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就在于遵守,违反了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这既是国家对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根据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世界上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都有着类似的规定,这就意味着,遵纪守法是对公民的共同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包括宗教在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有这样,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公共秩序及公民的人身权利、自由权利、财产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另一方面,我国的宪法、法律与国家的宗教政策保护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也意味着,宗教活动的开展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进行,否则是不被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甚至可能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今有些人受到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或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加之法制意识淡薄,闹不清楚宗教和法律之间的关系,随意损害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国家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以维护宗教为由干涉他人合法经营活动,辱骂、恐吓、伤害穿着时尚的群众,这种种行为既是对伊斯兰教教义的曲解,也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害,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悖,不仅不会被认可,还会给自己带来无穷后患。因此,我们要树立和强化公民意识,遵纪守法才能使我们更好的立足于社会,也才能让大家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商人创业必须知法守法

  阿地力·道来提:

  我2007年毕业于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临床专业,毕业以后我想自己闯一闯,就选择去做销售。 那时候每天背着大包,装着很多化妆品、保健品以及维药的样品到处推销,几乎把和田地区七县一市大大小小的药店都跑遍了。

  那时候本小利薄,而且我和公司以及药店都有相关的合同约束,并没有明显感受到法律对我和我的工作以及生活带来的影响。

  2011年,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召开,我带着亲戚种植的玫瑰花和大芸挤进了这个很多商人梦想参加的盛会,我在那里目睹了很多因为不懂法律知识而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商户,有的以次充好,有的在价格上毫无原则,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真正明白法律对我们经商之人的重要性,也是在这场盛会上,我懂得了资格审查、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特许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和规定。

  我从这一届盛会上获得了人生中从来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也挖到了人生中第一桶金,更明白了作为商人必须知法懂法,守法经营。

  从中国—亚欧博览会上回来,我看到了新疆维药和特色农产品的商机,立刻着手办起了特色农产品合作社,借助地区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我又成立了亚然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维吾尔药茶、油馕等民族特色食品。

  现在我的公司已经有近百名员工了,在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的同时,我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同时本着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带头学法、用法,特别是学习与现代经营管理、企业和谐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自觉地遵守国家、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从容、坦然地应对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使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点评 :

   国家公民是所有信教群众的第一身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际社会还有国际法。人是社会的人,一切活动和行为都要受到一种“规范”的约束和保护,才能保持社会平衡、发展、进步,这种“规范”就是法律。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法律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公共秩序、公民各项权利等,按照正义、公正、平等原则,由一套制度来落实,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遵纪守法成为现代社会的共同价值。然而,宗教极端势力宣称“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公然宣扬“不遵守政策法律,只遵守教法”,实乃一大谬论。一个人取得了某一国家的国籍,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一个人首先是国家公民身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然后才是教民身份,开展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社会是在法治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历史前进的脚步谁能阻挡?宗教极端势力以“只遵守教法”为由践踏法律、扰乱公共秩序、侵害公民人权,不断制造、实施破坏活动,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必将被历史的滚滚洪流无情抛弃。评论员 樊虹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