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纳税人不能给违章建筑埋单
25.09.2014 10:19
本文来源: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日报9月23日第02版讯 (周云 华南理工大学 教授) 今后,违法建设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日前,京华时报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北京针对违建行为已拿出“杀手锏”:正在研究并将实施违建强拆费用追偿和适用代履行、立即代履行拆除违建机制。此外,“北京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一年半以来,共拆除违建3万处,面积2350万平方米,其中今年任务已提前4个月完成。
违建是目前城市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讲,治理违建也是一件相当棘手的工作,工作开展难度很大。这难度既体现在违章建筑数量多,当事人背景复杂,且抵制此治理的言行激烈,也体现在治理的经济成本巨大。有具体事实为证:前不久,北京紫竹院路人济山庄“最牛违建”终于被拆除。户主张必清称,一建一拆花600万元,“建这个楼顶违建花了大概两三百万元,拆也花了两三百万元,具体算下来比建的钱还多些”。虽然不是拆除所有的违建都要花这么多钱,但也表明,拆除违建经济成本是非常巨大的。
“最牛违建”的拆除费用由自己承担,这令人欣慰。试想一下,这三百多万元如果由公共财政承担,那该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一件事情。然而不幸的是,如此令人心痛的事情却在普遍地发生着。违章建筑本身就伤害着公共利益,拆除违章建筑又在耗费公帑,是对公共利益的再次伤害。显然,北京市计划让违建当事人承担拆除违建的费用,就是拒绝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再次伤害。同时,此举也会大大提高违建成本,足以对后来者起到警示作用。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最牛违建”户主那么有实力。总而言之,纳税人不能给违建行为埋单。
但另一方面,公共管理部门也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让这一新规顺利推行。违建跟规划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有些违建是当事人利欲熏心而建造的,但也有很多违建是由不合理的规划催生出来的。因此,规划必须要科学、合理,能够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要充分照顾到业主的利益。这样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违章建筑的修造,也可以在拆除违建时,执法部门师出有名,行之有据,减少阻力。
同时更要防止执法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利用整治违建为自己寻租。从目前全国各地披露的诸多案例来看,有很多违章建筑的形成是由于执法部门的纵容,违建形成后,执法部门又进行选择性执法,从中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建筑的产生,就是业主跟执法部门“共谋”的结果,拆违的成本,就算是仍然由业主承担,执行起来,业主会有一百个不服,而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多多少少也会有些不理直气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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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20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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