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莞十五年促建粤港澳大湾区

08.10.2015  10:14

【本报记者东莞电】东莞市政府公布《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二零一六至二零三零)》草案,显示未来十五年内将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深度拓展与港澳台的合作,主动对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自由贸易区,共建粤港澳国际大湾区。

融入珠三角城市群

“总规”强调构建“一中心四组团”的新型空间格局,跨镇域整合配置产业、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资源。中心城区将构建由行政文化中心、南城国际商务区组成的城市主中心,以及莞城、东城、万江三个特色城市副中心。同时连接区域功能节点和交通枢纽,构建“东莞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综合功能发展轴与“松山湖大道——八一路——鸿福路——银龙路”山水特色发展轴。东莞还将以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深莞惠加汕尾、河源新型都市圈的建设为契机,促进产业合作,加强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共建共享,促进区域边界地区合作发展。

生态地不低于五成

“总规”规划到2030年,东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全市总面积的50%以内,约1,233平方公里,确保以生态控制线为底线调控城镇用地发展,全市生态用地规模不低于全市总面积的50%;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中心城区总面积的70%以内,约156平方公里,营造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其中,根据生态保护规划,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永久性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核心区及其他禁止建设的区域,总面积约54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面积的22%。

到2030年,预测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为950万,比目前多出110多万,城镇化率也将达到9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160万人。“总规”充分考虑东莞人口结构的特殊及未来人口变化趋势,结合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机制,构建完善多样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未来十五年,东莞将在重要的城市中心地区,政府通过收回、回购或签订租约等形式,将城市旧居住区纳入政策保障性住房体系,并在重点发展地区,推行新建居住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