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7月1日起东莞交通违法罚款可微信支付!

30.06.2016  14:25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程癸键)明天开始,东莞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用再排队啦!

7月1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推出交通违法罚款微信支付功能。

使用微信支付交通违法罚款,既能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又能节省当事人办事成本,顺应了市民对于提高行政效率的需求。

今日(6月30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详细介绍了微信支付交通违法罚款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操作说明:

一、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

二、点击“业务办理”--“自助缴款”,仔细阅读缴款须知后,即可进入交款界面。

三、输入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所缴交文书的有关信息,即可使用微信支付进行付款。

四、支付成功后,交通违法可在几分钟内即处理完毕。

注意事项:

一 微信缴款前要先办理处罚决定书

东莞交警微信支付仅对东莞市各交警大队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包括当场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非现场处理、文书编号以"4419"开头)缴款。

对于尚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电子监控抓拍非现场交通违法,目前不可以在微信上直接处理,需要通过注册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或下载12123手机APP)进行自助处理,使用“好易”自助处理终端机,或者到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办理,在确认了该条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获得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后,就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方便进行罚款缴纳。

二 逾期缴纳罚款会产生滞纳金

市民发生交通违法,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缴款期限是15日.逾期未缴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或故障,可能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的相关交通违法信息更新不及时,建议使用微信支付的群众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款,不要等到15日期限的最后几天才办理,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三 服务热线96228

对于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或缴款后交通违法记录超过2日仍未解除的,请向处理交通违法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缴款过程中有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可以致电东莞 银行 服务热线96228。

四 缴款收据需到东莞银行打印

使用微信支付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后需要缴款收据的,请在缴款时保留记录有缴款通知书号和执收单位编号的页面,凭有效身份证明及两号至东莞市内的东莞银行营业厅打印。建议需要缴款收据的,直接在我市东莞银行或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

五 退款

缴款成功后发现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申请退款的,请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缴款收据到处理交通违法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