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月20日起可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20.05.2014  20:27
广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同步推出自助签注机

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证件签发及口岸查验效率,增强往来港澳通行证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启用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下称“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广东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014年5月20日起开始试点受理新版通行证的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采用国际标准设计制作,嵌入电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储持证人资料和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持证人通关时实行电子化查验,证件申领和使用更加安全、便捷、高效。

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启动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后,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方面不断完善签发管理制度,加大对受理审批民警的培训力度,熟练掌握新规范和新技能。并多次开展测试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系统功能,从首发日情况来看,系统运作、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大厅秩序等情况均比较顺利。启用当天已有2名群众顺利领取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另一方面,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研发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以下简称“自助签注机”)。该设备系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为配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发行而研发的再次签注设备,是对2006年推出“办证易”电子警察、2009年推出 “网E捷”自助设备的延续和升级。也是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自2006年以来自主研发推出的第9种自助办证设备,是广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科技强警的又一创新举措。该设备集成内地居民赴港澳再次签注业务办理、缴费和签注制作等功能为一体,可实现立即签注服务。免除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现场排队缴费、另行取证等多重步骤。

据了解,“自助签注机”首期将在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大厅3楼投入使用,群众上网(电话、警民通、微信等)申请获批后,即可在此机上完成缴费、签注制发,实现即签即走;下一步将推广至全市各出入境受理点,更加方便群众使用。今后,“自助签注机”将提供24小时服务,实现即办即签,打破上班时间和节假日的限制,极大方便了“上班族”、“上学族”等群体。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原有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无须换发。由于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程序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内容,办理时间会比以往稍长,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持好办证秩序。

新闻链接:

一、申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与以往有何区别?

申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条件、渠道和收费标准均与以往相同。不同方面:一是16周岁以上(含,下同)申请人须按规定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二是16周岁以上申请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三是申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10个工作日,申办签注为7个工作日。

二、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否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不予换发,仍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