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6日起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6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瑞宝街道
1.颐景华苑A1、A2、A3、A4栋。
2.英豪花园三横街5号,一街43号、47号。
3.芳草香梦轩南街18、20号。
4.南燕东街恒安楼、恒康楼(除高风险区外)。
5.万翠东街八号。
6.侨城花园春晓街18号。
7.石溪南约东街南36-38、40、63号。
8.九亩洲中街八巷1—2号,九巷2号,十巷1—2号。
9.石溪南约东街南32-34、42、44、59-61号。
10.石溪西大街8巷5号之一。
11.石溪涌边街40号西梯。
12.石溪侯皇庙街32号。
二、素社街道
1.建基路78、82号。
2.雅墩街3号。
3.蟠龙新街一栋。
4.郭墩新街18号。
5.基立新村东6、7、9、10号,基立新村北一巷前座2号、北一巷15号。
6.素社直街9号之一、36号之一至之六、38号及之四至之十四、38号之一五前座、39号之十。
7.雅墩北街12—18号(双门牌),雅墩东街7—15号(单门牌)。
三、赤岗街道
1.赤岗后街15、17、19、24、26、28、30号。
2.大江冲62、64、68号。
3.粤信广场C1、C2、C4、C5栋。
4.新港中路539号之二至六。
5.南丽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020-84204463(生活保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靖文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