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广东惠州行人闯红灯将现场罚款10元

14.07.2016  14:15
行动期间,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将按照每周两次全市集中大整治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行驶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从严查处机动车酒驾、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不按车道行驶、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驶秩序。

(原标题:行人闯红灯将现场罚款10元(图))


8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查行人违规过马路。

  南方日报讯 13日,笔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惠州市巩固文明成果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交警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据悉,行动除了重点整治机动车、两轮车、泥头车的行驶秩序及机动车停车秩序,并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完善,行人通行秩序也是整治内容,8月起,不按红路灯指示过马路的行为将被现场处罚。

  每周两次全市集中大整治

  据了解,交警部门此次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全面加强路面管控,不断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尤其突出市区道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着力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有效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行动期间,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将按照每周两次全市集中大整治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行驶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从严查处机动车酒驾、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不按车道行驶、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驶秩序。同时,市交警支队交管科会牵头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交警会同发改、国土、交通运输、城管执法、水务、园林、公用事业、代建、环卫等部门,对“泥头车”无牌无证行驶、超载和载物行驶遗洒、飘散载运物,以及违规施工等行为进行整治。整治“两轮车”行驶秩序方面,将重点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超员、逆行、越线停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针对市民关注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警部门则会通过视频抓拍和现场查处相结合,依法对占用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对长时间停放在机动车道、影响通行的车辆,实行拖移措施;清查辖区道路临街商户违法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私自规划停车位(摆放雪糕筒、石头、私设临时停车格),及在已规划的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禁停”牌行为,一律清除恢复原貌并实施警告。

  执勤交警均配执法记录仪

  从8月1日起,路面执勤交警将依法现场处罚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通过路口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跨越中间护栏横过公路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将被予以口头教育及处罚款10元。

  据了解,2013年5月起,惠州市开始对行人乱过马路的行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通过纠正、教育和处罚并行的方式,全面治理市区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然而,当前在市区部分没有交警和协管员执勤的路口,行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闯红灯等违章现象普遍存在。

  “我们希望市民能够理解,交警部门并非为了处罚而处罚,该项交通管理措施重在教育和纠正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市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整治行人通行秩序,市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科长骆其暖表示,由于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而受罚,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为此,交警部门会制定宣传方案,向社会宣传整治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原因、目的、措施,促使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此外,为避免因为取证问题引发纠纷,目前执勤交警均配有执法记录仪等拍摄仪器,可为执法取证提供保障。若违章行人对处罚存有异议,交警可以在现场通过仪器对当时情况进行回放。即使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执法记录仪无法拍摄到行人违章,市区每个灯控路口都安装有视频监控,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在后台调取录像方式进行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