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注意!4月1日起广州市中心六区启动路内停车管理新模式
大洋网讯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公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以下简称“泊位使用费”)标准,定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目前可免费停放的中心六区全天准停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共112条路段、2512个泊位)启动恢复收费,并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新管理模式。
市交通部门对近日市民关于如何管理收取泊位使用费等关心话题进行回应。记者了解到,为缓解临时停车需求,调节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之间的平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已委托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负责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日常管理工作,并建成了基于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的“广州泊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加强对车辆停放和收费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收取的泊位使用费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更加公开透明。
实施“先停车、后付费”新模式 线上、线下两种支付方式
不同于国内部分城市采取的“预付款”、人工收费等收费模式,广州市将依托“广州泊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对路内停车行为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收费管理模式。车主不需要提前缴费也不需要预交押金,就可以停放临时泊位,车辆离场产生未缴费记录时缴纳泊位使用费。
记者了解到,车主缴纳泊位使用费可采用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采用线上支付的,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的“自主停车”服务模块进行自主操作,自助缴费。鉴于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泊位管理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收取车主现金的方式代为缴费,市市政设施收费处鼓励广大车主尽可能采用线上支付。届时,在停车现场还有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线上支付操作指引服务,并协助车主合理、有序停车。
如车主不熟悉线上支付操作流程,或者现场未找到工作人员指导操作,也可在车辆离场后委托他人代为支付使用费;如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实现线上支付的车主,可采用线下支付方式,但需在生成未缴费记录后24小时内到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公布的业务网点或银行网点现场缴费。
医院、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重点区域道路泊位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引导车主快停快走
据悉,为引导不同区域道路泊位的停车需求,收费标准按照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的原则,对不同区域的道路泊位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费标准和最高限价。
其中,重点区域是指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重点区域道路泊位收费标准相对较高,旨在引导车主尽可能快停快走;非重点区域则是重点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路段,收费标准和最高限价相对较低,在坚持快停快走导向的基础上适当兼顾周边居民停车。
为方便市民识别,所有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将设置统一样式的停车标志牌(P牌),标明所在路段属于重点区域或非重点区域。
推行阶梯式收费,提高泊位周转率避免“僵尸车”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提高道路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引导车主快停快走,对道路停车行为将按照停车时长实行累进加价的阶梯式收费,即随着停车时长的增加,收费标准也将逐步递增,通过累进加价来抑制长时停车现象,避免“僵尸车”问题。
全天准停泊位分3个收费阶梯,重点区域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标准为:停车时长1小时以内,5元/30分钟;1~3小时,8元/30分钟;3小时以上,13元/30分钟;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为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非重点区域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标准为:停车时长1小时以内,2元/30分钟;1~3小时,3元/30分钟;3小时以上,5元/30分钟;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为26元。对上述所有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时段外停车免费;收费时段内,停车时长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可免支付使用费;停车时间超出15分钟的,前15分钟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全天准停路段的具体收费标准,将在泊位路段首末位置设置P牌予以公示,请车主入场停放前留意相关收费标准。
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表
分类设置不同收费规则,适应市民不同停车需求
据介绍,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时段工作日为7:30-21:30,非工作日为10:00-21:30,其它时段则不收费,主要为顺应市民作息习惯,并辅助社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结合实际设置了不收费的夜间准停路段、临停快走区域等泊位类型,适应市民不同停车需求。
为鼓励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每日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可以享受在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每次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超出1小时的,前1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且不享受免费停车优惠。
此外,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费停放的车辆使用临时泊位时可以免予支付泊位使用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停放的,免予支付使用费;若停放在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泊位上的,其使用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支付。
“对上述免费或减半支付的优惠,只有缴清泊位使用费的车辆方可享受相关停车优惠政策”,市市政设施收费处相关负责人提醒车主朋友。
建设“广州泊车”云平台 及时提供城市道路的停车动态
记者了解到,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建设的“广州泊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将通过智能化、可视化、科学化的手段实现对已接管的路内停车泊位的集中管理、督查及运营。
“云平台”能及时提供城市道路的停车动态,减少车主因寻找道路泊位而带来的道路拥堵及资源浪费现象,促进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的提高,实现城市道路泊位智能化管理,并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云平台”还具有监管平台的作用,能加强人员监控和资金监管,在提高清分结算效率的同时,实现停车收费“人钱分离,足额上缴”,防范廉政风险。“我们的‘云平台’能对停车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有效防止泊位巡查员的违规行为。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禁止泊位巡查员通过现金或以其它形式收取泊位使用费。”市市政设施收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也会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意见,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加强对我们泊位巡查工作的监督。”
未来,“云平台”还将进一步升级,实现高位视频技术管理全覆盖、停车行为自动识别等功能,达到车主“无感停车”的目标,并预留接口与多功能杆、新能源车充电桩、5G等新技术进行对接与融合,为广州市民提供具有领先水平的全场景体验。
温馨提醒:
1.请广大市民关注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规则和《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相关信息,重点区域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为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车辆长时间停放在临时泊位将产生高额的泊位使用费。
2.使用临时泊位,需按泊位标线停放,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的,按《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关规定,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外,还需按实际占用的时间缴纳相应的使用费。
3.临时泊位现场有巡查员协助引导停放秩序,及时规劝不规范停车和占位行为,并核查“自主停车”上传信息情况,对未办理“自主停车”的停放车辆将进行补录。
4.停放车辆产生未缴费记录后,采取线上支付的车主需及时完成缴费操作,采取线下支付的车主应在24小时内到公布的网点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的,泊位管理单位将予以追缴并实施相应处罚。
5.如在泊位停放车辆或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现场巡查工作人员或致电020-96900;亦可在“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个人中心”的“投诉与建议”进行留言。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020-34286102(工作时间)、020-96900、020-12345。
市民停车和线上缴费操作流程
文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卢梦谦 通讯员 交通宣
图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鹤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