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9月1日起,汽车检测不合格不能上路

13.08.2021  17:20

9月1日起,机动车检测不合格不得上路行驶。

8月1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自9月1日起东莞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汽车“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近年来,东莞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部分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并未得到有效维修,但仍上路行驶; 还有部分排放超标车辆,采用临时更换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等方式通过排放检验。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即依法对在用机动车排气进行定期检测、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

其中,I站就是大家开车时进行定期年审的检测站,M站即对车辆进行维护的修理站。

如果,机动车在年审检测时,尾气排放不合格,车主可任意选择到任一家联网的M站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需到原年审的I站进行复检。I站查询到相关维修记录后,方可安排车辆进行复检。

也就是说,凡是在东莞I站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需到具有资质的M站进行维修治理,治理并复检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未到M站维修治理的机动车不得进行复检。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及汽车未经检验合格或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东莞I站、M站目录库,可以分别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询。

/ 知多D /

I/M制度,即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是指依法对在用机动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修治理,使机动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

排放检验机构(I站)应出具排放检验结果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才能上路行驶。

文字:周桂清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