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深圳交警严查七类乱鸣喇叭行为

03.04.2017  02:16

从4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大力开展“乱鸣喇叭”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大对乱鸣喇叭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29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将重点查处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等七类“乱鸣喇叭”违法。对常见乱鸣喇叭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处五百元罚款。

3月29日,深圳市交警局局长徐炜表示,深圳市区实行禁止鸣笛的措施由来已久,根据检测表明,汽车鸣笛时,音量在80分贝左右,超过5辆车同时鸣笛,声音会超过120分贝。虽然近年来,深圳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交通秩序持续好转,但是汽车乱鸣喇叭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中心商业区、各通关口岸区域、原特区外的部分交通繁忙路段,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交通秩序,甚至影响市民生活引发投诉。

深圳交警将建立大型车辆“乱鸣喇叭”违法“黑名单”库,对因乱鸣喇叭处罚达2次以上的大型车辆纳入“黑名单”库,对其重点关注、加强管理,在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中严格把关,督促相关车辆及企业加强整改,自我规范。

(来源:深圳商报 深公宣 编辑: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