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0月1日起空气质量可预报 每日17时发布

29.09.2014  09:53

  按目前的技术手段可预测3天,发布渠道主要依托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网站

  新快报讯 记者刘正旭 通讯员穗环宣报道 广州市环保局昨日宣布,将从10月1日起开始空气质量预报,目前技术手段可预测3日。

  据广州市环保局昨日介绍,经过前期的研发准备,广州市已具备了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的技术能力。因此,从10月1日起,广州市将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要求,正式对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空气质量预报将在每日下午5时发布,预报内容包括次日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级别、主要污染指标、公众关注的PM2.5浓度范围以及未来两三天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由市环保局组织,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由监测中心和气象台联合发布。发布渠道主要依托广州市环保局和广州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微博等,包括广州环境保护网(http://www.gzepb.gov.cn/)、广州市环保局官方微博以及“广州环保”官方APP等。

  广州市环保部门表示,由于精细化预报的准确性远达不到业务化程度,目前广州市首先开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预报,拟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积累经验后再进一步丰富和细化预报内容。

  据介绍,广州市已于2013年11月印发实施了《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当预测AQI大于300时,实施一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强制性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健康保护措施等,其中便包括停开一半的公务车,此外还包括单双号限行。是否要中小学停课,未来将在教育部门制定的方案中予以体现。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国内开展空气质量预报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香港、武汉等城市,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基本相同,主要是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北京、上海由于开展空气质量预报时间较长,技术力量较强,每天分两个时段对城市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分区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