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9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时起,对花都区风险区域重新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华街
田美上庄天贵二巷3号。
(二)秀全街
1.保利水晶花园1栋、3栋、7栋、8栋、9栋,5街1-8号。
2.花港大道15号1号厂房。
3.南岳大街214号。
(三)花山镇
1.南村13队3巷1号。
2.菊花石大道285号宿舍楼。
(四)炭步镇
1.颐和盛世小区3栋。
2.颐和盛世小区G2(01-02)、G2(03-04)。
(五)狮岭镇
1.御华园东南侧工地宿舍。
2.雅居乐岭会2栋。
3.合成村新城街七之四队舒安公寓。
4.旗岭丰盛街6号德信烟酒商行。
5.杨仙路27号。
6.老鸦斗大街6号。
7.狮中路9-1号。
8.皮革城金豪公寓。
9.新扬村九队西五巷1号。
10.永发公寓(合成北路东九巷10-3号)。
11.旗岭滨河园三巷8号。
12.河滨西路11号。
13.联合村白池塘六巷4号。
14.新花路10号宿舍楼。
15.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16.芙蓉大道北40-9号。
17.合成村大岭迳口路4号。
18.南合二街22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低风险区
新华街、秀全街、花山镇、炭步镇、狮岭镇(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董业衡 耿旭静 通讯员:广州花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