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须获80%以上人数同意

07.08.2017  16:09

荔湾区日前发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的意见》(下称《意见》),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要求改造实施方案需组织村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进行表决(表决内容包括补偿安置具体方案),在3年之内获得80%以上人数同意的,批复才能生效实施。

意见》要求稳步推进茶滘、东漖村改造、西郊村物业复建工作,重点推动河沙村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工作,抓紧鹤洞村项目实施方案报批、五眼桥村项目实施方案市的审核及报批工作,结合广信花地湾地块开发,推动花地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旧村庄更新改造引入的合作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法人企业;两年内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有完成三旧改造成功案例的企业,优先考虑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完成旧村庄全面改造案例的企业。不得引入正在实施荔湾区旧村庄更新改造且尚未完成整村补偿安置工作的企业或联合体企业。

此外,对旧村庄改造方案批复生效条件和改造补偿安置工作时限两项,《意见》要求实施方案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组织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进行表决(表决内容包括补偿安置具体方案),在3年之内获得80%以上人数同意的,批复才能生效实施。在方案批复之日起两年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达到补偿安置总数80%以上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延期期满后签约比例仍未达到补偿安置总数80%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重新报批。

2017年7月26日,荔湾区东漖村改造二期封顶,三期正在开始施工。广报记者骆昌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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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滘城中村改造10月动工

记者日前了解到荔湾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最新进展。其中,茶滘城中村改造中心正在对汾水村安置地块(16b)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三通一平工作基本完成,预计今年10月开始全面动工。东漖村城中村改造已完成复建房一期的回迁安置工作,复建房二期主体工程于7月26日顺利封顶,预计2018年年底交楼。复建房三期地块正在进行全面动迁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启动工程建设。

桥中街西郊村复建集体物业工程已全面启动,第一期17.5万平方米的商业大楼已建成并开始招商。目前,第二期复建物业仍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在2019年投入使用;而第三期复建物业正在办理规划用地报批手续,预计可在2020年投入使用。